政务公开 建议提案

省文化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8011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18-06-14[关闭][打印]

尊敬的陈春延代表:

您在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新干县大洋洲商代大墓遗址保护和开发予以政策和资金扶持的建议》(第20180112号)已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新干县大洋洲商代大墓考古成果所代表的的青铜文化,在江南文明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对新干县大洋洲商代大墓遗址保护和开发予以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对展示弘扬新干县“青铜文化”,展示新干文化底蕴和风采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356488.com高度重视新干县大洋洲青铜博物馆建设,指导该馆在陈列布展、免费开放、人才培养、社教活动等工作上不断优化提升,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提高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标准。该馆每年免费开放资金为35万元,2017年,省财政新增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2000万元,省文化厅协同省财政厅按照 “提标扩面”的原则,对已获得免费开放经费补贴的单位进行调标,其中,新干县大洋洲青铜博物馆增加5.5万元,增至40.5万元。二是提高博物馆陈展水平。2018年3月,省文化厅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通过了“江南青铜王国——新干商代青铜文化展”设计方案, 2018年5月,争取中央财政下达给新干县大洋洲青铜博物馆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布展补助资金200万元。三是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在国家文物局、省文化厅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中,在名额分配上对新干县大洋洲青铜博物馆进行适当倾斜,增加对该馆陈占布展、讲解服务、社会教育、文物保护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章第三十四条规定:“考古发掘的文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交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的国有博物馆或者其他国有收藏文物单位收藏。”1989年新干大洋洲商代大墓出土的文物,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按照法定程序全部由江西省博物馆收藏保管。根据文物法有关规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因举办展览等需要借用馆藏文物的,需经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借用馆藏一级文物,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关于新干商代大墓出土文物借展相关事宜,可由新干大洋州青铜博物馆与江西省博物馆充分协商,经双方同意后,按照有关程序报批。

非常感谢您对文化文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356488.com          

                                       2018年6月14日